更新時間:2025-07-15 20:44:11作者:佚名
中國礦業大學,作為教育部直屬的全國性重點高等學府,與教育部、應急管理部及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設,曾榮獲國家“211工程”和“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項目”的入選資格,并成功躋身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的行列。該校是全國最早獲得博士及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之一,并擁有經國家批準的研究生院。學校自創立以來已有114年的歷史,經過長期的建設與發展,已建立起以理工學科為主導,能源資源學科為特色的學科專業體系。該體系涵蓋了理工、文管、法經、教育、藝術等多個學科領域,實現了多學科的協調發展,并形成了多科性大學的辦學模式。
第一章 總則
為強化中國礦業大學本科招生錄取流程的規范化,確保學校與考生雙方權益得到充分保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參照《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并綜合考慮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狀況,特此編制本章程。
中國礦業大學是一所由政府主辦的公立全日制高等院校,設有文昌和南湖兩個校區。文昌校區坐落于江蘇省徐州市的金山東路1號,其郵政編碼為221008;而南湖校區則位于江蘇省徐州市的大學路1號,郵政編碼為221116。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滿足所在專業畢業條件,將獲得中國礦業大學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若符合學校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還將獲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的學士學位證書;對于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若滿足外方學校的學位申請標準,他們還有資格同時申請外方的學位證書。
學校嚴格遵循教育部發布的招生政策文件,全面推行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和公開透明的原則,通過綜合評價,選拔出優秀的學生進行錄取。
第五條 本校的本科招生過程將受到紀檢監察機構、考生本人、學生家長、新聞傳播媒介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的嚴格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了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該委員會系由學校及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構成,兼具咨詢與民主監督職能。委員會吸納了若干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等參與其中。其職責是為學校在本科招生工作的總體目標、招生政策、重大事項等方面提供決策咨詢及建議,同時負責對其進行指導和監督。
學校特設本科招生領導小組,該小組作為我國礦業大學本科招生領域的核心決策機構,全面負責并協調學校的本科招生事務。主要任務包括:嚴格執行上級對本科招生政策的部署,深入研究和制定招生管理制度,明確本科招生整體規劃和各省份及專業的招生計劃,審核招生簡章、招生方案、宣傳策略及錄取計劃,并指導相關部門有效開展招生宣傳、考試和錄取工作。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負責日常的普通本科招生事務,同時還要確保與上級主管機關以及各省市考試院之間的溝通與協作順暢進行。
第三章 招生類別、計劃和專業
第九條 本校本科招生涵蓋了普通本科、中外合作辦學以及特殊類型招生三大板塊。特殊類型招生具體包括國家專項招生計劃、高校“好學計劃”專項招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運動訓練項目招生、藝術類招生,此外還有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錄取臺灣高中畢業生、西藏高中班招生、新疆高中班招生、新疆協作計劃招生等。
學校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招生,遵循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秉持區域和城鄉入學機會公平的原則,綜合考慮各省(區、市)的生源狀況、畢業生就業趨勢、學校所在地的辦學特色和面向的行業、歷年的分省招生方案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具體工作要求,進而制定出各省份及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年度招生總計劃以及各省份各專業招生計劃,均以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發布的公告為準。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頒布的相關規定,對預留計劃進行規范使用。該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百分之一設定為預留計劃,此部分主要用于平衡不同地區統考上線生源的差距,以及妥善處理同分考生的錄取事宜。
學校采用結合專業及專業大類的招生方式,簡稱“專業”,并依據學校的發展需求對專業大類的設置進行持續優化。在專業大類錄取的學生入學后網校頭條,不會立即劃分具體專業,而是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的學習后,依照學校的規定、專業容納量、學生的成績和志愿等因素,被分配到相應專業大類內的具體專業。2023年度本科招生涉及的專業類別,請查閱《中國礦業大學本科招生專業(類)目錄(2023年)》以獲取詳細信息。
第四章 錄取規則
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進行,遵循“學校負責、各省(區、市)招辦監督”的基本原則,并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統籌安排下組織實施。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所提供的投檔成績進行調檔操作。調檔的比例需依據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的具體規定來設定,對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進行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應超過105%;而對于采用順序志愿進行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應超過120%。
根據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規定中國礦業大學錄取查詢,若出現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進行志愿征集;而在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中,若遇到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足,將依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挑選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進行錄取;若生源依然不足,則需進行志愿征集;若生源仍然短缺,則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整回原省(區、市)或調劑至其他生源條件較好的省(區、市)以完成招生任務。
學校在錄取進檔考生時,依據“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選拔,并未設立專業之間的分數差異。在內蒙古自治區,學校采用“招生計劃1:1比例內,按照專業志愿順序排隊錄取”的規定,具體做法是,在招生計劃名額內,根據考生的高考總分,依照他們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進行排序和錄取。
當各省(區、市)的考生投檔分數相同之際,對于文史類考生,若他們所在的省市實行“3+1+2”模式且首選科目為歷史,則需依次比較他們的語文、數學和外語成績;而對于理工類考生,無論是實行“3+3”模式還是“3+1+2”模式,且首選科目為物理的綜合改革省市,他們則需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和外語成績。
對于選擇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若其填報的專業名額已滿,將依據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中國礦業大學錄取查詢,調劑至尚未招滿計劃的專業,直至所有錄取名額被占滿;而對于未選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一旦其填報的專業名額已滿,將進行退檔處理。在安排調劑專業志愿時,學校會將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重要的參考依據。
學校僅承認由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依據教育部制定的相應規定所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及其對應分數。若考生同時滿足多項加分政策條件,學校將僅采納其中加分幅度最高的一項分數,并且加分的總幅度不得超過20分。此外,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其分數不得應用于未設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中。
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報考中國礦業大學的學生所選擇的報考專業必須符合該校各個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規定。
學校對考生參加外語考試的語言種類并無限制,然而,英語作為各專業的必學課程,學生在入學后都將英語作為主要外語進行學習與教學安排。
學校對于高校專項“好學計劃”、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藝術類、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以及依據臺島地區學測成績招收臺島高中畢業生的特殊類型招生項目,其錄取工作將嚴格依照教育部及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同時參照學校當年發布的相應類別招生簡章進行。
學校在招收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參與新疆協作計劃的班級以及執行國家專項計劃時,其錄取流程將嚴格依照教育部和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規定,同時參照學校自身制定的招生規則來進行。
報考我國中國礦業大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績以及專業省統考成績都必須達到所在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所規定的體育類本科控制標準。學校將根據專業成績進行選拔,優先錄取。在專業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將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名,繼續進行擇優錄取。對于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無需限定選考科目;而對于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則文理科生均可報考。
學校與澳大利亞的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以及格里菲斯大學共同設立了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土木工程等專業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此類合作辦學項目僅面向那些在報考時明確表示了專業意向的考生招生。此外,一旦學生被錄取,他們入學后是不允許更改專業的。
第二十條,體檢標準需遵循教育部、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并嚴格按照相關補充規定進行操作。
第五章 收費及其他
學校遵循教育部相關法規以及江蘇省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費、住宿費、暖氣費等進行征收。學費分為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前者按學年計收,后者則根據學生實際修讀課程的學分來計算。有關具體的收費標準,請參考《中國礦業大學本科生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
各專業學科門類的學費收費標準如下:
住宿費用為每人每學年1200元,暖氣費用為每人每學年100元。對于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國內學習階段的學費是每人每學年26400元,而在國外學習階段,學費以及住宿費等其他費用則將由合作的外國大學依照其相關規定進行收取。
若收費標準有所調整,將依照江蘇省教育廳、財政廳以及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規定進行收取。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資助政策,運用“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雜費減免、學費代償”等綜合資助措施,全方位保障學生的成長與發展。在新生入學報到階段,學校設立了“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不會因經濟原因而輟學。此外,學校每年為本科生設立多種獎助學金,資助總額高達近1億元。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依照國家及學校的相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的審查以及錄取資格的復核。若發現有不符合要求的學生,將依照教育部出臺的相關文件,進行嚴格的處理。對于查證屬實有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進行學籍電子注冊,并將情況上報相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十四條
學校本科招生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