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9-17 08:41:56作者:佚名
提升受助者篩選的準確性,確保符合條件者得到支持;針對侵吞濫用、虛報冒領助學金等不法行為必須嚴懲不貸;發放補助金時禁止以跨行交易費用等借口克扣金額……新近,財政、教育、人社及央行四機構聯合頒布《關于強化學生資助監管的指導文件》,詳細規定請隨本站一同了解——
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學生資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機關、教育機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關,各計劃單列市財政機關、教育機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機關、教育機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關;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中央部門所屬各高等院校:
為了更有序地推進學生資助管理,持續提高資助工作的精確度,確保資助政策得到充分執行,特此通告相關內容如下:
一、高度重視學生資助管理工作
學生資助關乎民生福祉,體現人文關懷。做好學生資助工作,是執行資助政策、推動教育均衡的關鍵環節。近些年,各級部門和學校實施多項舉措起步網校,健全資助體系,增強財政支持,規范資金使用,從制度層面確保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不過,學生援助方面還存在受助者身份核實不夠準確、補助金撥付存在延遲、提供途徑較為單調、基礎資料維護欠佳、監管措施落實不力等狀況,因此削弱了相關政策執行成效。為了把重要事情做好、關鍵事情落實到位,各級相關單位和教育機構需要持續提升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擔當,將規范和強化學生資助管理,視作處理群眾突出困難問題、執行好學生資助方案的核心著力點,務必做到準確資助、不遺漏任何需要幫助的學生。
二、提高資助對象認定精準度
各地區教育主管部門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需聯合其他相關部門,依照關于實現脫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結合的指示精神,依據地方具體情形,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甄別規范及操作流程進行補充并清晰化,增強甄別的準確性,保證所有符合條件的學生能獲得應有的資助。審查經濟條件存在挑戰的學生時,需優先照顧處境更艱難的群體,對于曾經是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學生、領取最低生活保障的學生、由政府供養的困境學生、無父無母的孩子、為國犧牲者后代、經濟困難且身有殘疾的學生以及殘疾者后代等處境更艱難的群體,必須著重提供支持,各地能依據具體情況給予更優厚的資助等級。各地區需對動態監測中存在返貧風險的“臨界貧困戶”以及因健康、災害或意外導致支出激增、收入銳減而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成員中的學子,給予特別留意,依照資助政策條款與具體狀況,迅速將其納入幫扶體系。
三、規范學生資助直達資金管理
學生資助補助經費已依據規定納入直達資金體系。各地財政部門需聯合相關單位,健全學生資助直達資金的分配審核機制,強化資金預算的編制、備案、分配、撥付、使用及發放等環節的管理,確保及時將相關數據錄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注重日常的跟蹤監督和偏差糾正,持續提升預算執行效能。依照預算控制、國庫集中支付及直接補助資金管理的相關規范,依據各地區的具體情況,學生補助資金能夠由主管部門或教育機構直接撥付給受助者。這部分補助資金,用于資助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學生的免學費政策,也包括普通高中學生的免學雜費,以及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學費減免,還有應征入伍學生復學后的學費減免,目的是補償學校因此減少的收入,這筆資金需要學校納入預算,并按照規定進行管理和使用。
四、增加學生資助資金發放渠道
依照《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于全面推行中職學生資助卡 加強中職國家助學金發放監管工作的通知》(銀發〔2010〕273號)以及《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教育部 關于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卡 加強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發放監管工作的通知》(銀發〔2012〕182號)的相關規定,高中階段學生的國家助學金由中職學生資助卡和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卡來實施發放。為了緩解學生辦理卡片的壓力,提高資助金撥付的速度,高中時期的國家助學金可以采用社會保障卡等途徑進行分配。各地區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需要為獲得資助的學生提供方便的條件,不能設置額外的辦卡要求,也不得在資助金發放過程中,以跨行交易費用等理由減少本應得到的資助金額。各地區財政機構須準時全額劃撥援助款項,改進支付手續,確保教育機構順利運作,滿足學子日常學習與生活之必需。
五、強化學生資助基礎信息管理
各地區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單位需持續改進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及全國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統,實施規范化管理,落實責任分工,遵循“信息采集者對數據真實性負責,信息報送者對信息準確性負責,信息審核者對數據合規性負責”的規則,保證學生資助基礎數據真實可靠,避免重復或遺漏。要健全部門間協作機制,強化受助學生信息在跨部門、跨區域、跨教育層級的比對核查。需提升學生資助系統同民政部門、鄉村振興機構、殘聯組織等關聯系統的對接效能,并實現數據互通,保證所有符合標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料完整錄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平臺及全國技工院校信息管理平臺。要增強信息系統風險抵御水平,強化學生資助信息安全管理,明確數據使用規范,確保學生資助信息等私密敏感資料得到嚴密守護。
六、加強學生資助監督管理
各地方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單位需嚴密審查學校辦學資格,正確處理學生學籍事務,徹底防止出現“一人兩籍”、超出學習期限獲得資助等現象河南學籍管理系統,嚴密監控“一所學校使用兩個名稱”、“聯合招收學生”、“學籍發生變動”等情形。省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要促使省與市及縣各級每年例行進行學生資助檢查,以便迅速了解資助政策執行狀況。各級教育監管機構需強化監管,把資助經費撥付狀況列入常規監管項目。針對侵吞挪用、虛報冒領套取學生資助經費等違規違法行為,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規章追責問責、從嚴懲處。
七、大力開展業務培訓和政策宣傳
各相關單位需采用多樣途徑,有步驟、有側重、有目的地推進學生資助信息的普及工作,確保眾多學子能即時掌握相關援助措施。要持續強化資助人員的專業訓練,提升其職責認知與助人理念,進而提高學生資助事務的處理效能。要注重培養學生的誠信觀念,規定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須如實申報家庭經濟狀況,且須即刻通報經濟情形的變動。需整體促進資助教育發展,著重提升受助者獨立自主、感念回報、敢于負責的優良素養。
凡是早先的規則和這個通告有出入的河南學籍管理系統,都要以這個通告作為標準。這個通告里面沒有說明的部分,還是按照過去的政策來辦。
財政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人民銀行辦公廳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