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10-10 10:53:04作者:佚名
第一章??總?則
為了確保學校高等職業教育本科和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開展,有效保障學校與考生的正當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相關要求,并結合本校具體狀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基本情況
1.學校全稱:南昌職業大學
2.國際代碼:4136013420
3.學校性質:民辦全日制職教本科高校
4.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5.辦學地點:江西省南昌市安義縣前進東路8號(鳳凰校區)
6.上級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學校招生工作依照“機會均等、公正選擇、流程透明”的方針進行,注重品德、智力、體質、審美、勞動等多方面考察,實施綜合評定,優先錄取優秀學生。
第四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的網站以及學校官方微信賬號nczydx,均作為學校招生信息發布的正式渠道。學校僅經由這些官方渠道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名額等數據,并且僅在這些官方平臺提供錄取信息的查詢服務。
第五條 學校招生過程受到上級主管部門、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審視。招生活動公開透明,接受各方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校組建招生委員會,成員包括校級核心負責人、負責招生的校領導、紀檢部門負責人及相關單位主管,該委員會主要承擔制定招生方針的任務,負責調整招生學科布局和明確各學科招生名額,同時參與商議并拍板招生方面的關鍵事項。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設有招生錄取辦公室,該辦公室負責落實學校所有招生事務,其核心任務包括:
嚴格遵守國家教育部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與法規,同時遵循各省市區招生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依照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決議執行工作。
依照省教育廳劃撥給學校的年度整體招生額度,要周密地制定并執行按不同批次劃分、按省份區分、按學科分類的招生方案。
承擔制定招生規則的任務,提交上級審核,并對外發布相關文件,同時負責制作和美化招生宣傳品。
承擔擬定招生推廣計劃的任務,積極實施多種招生推廣活動,確保招生信息提供及解答疑問的工作順利完成。
5.負責本、專科考生錄取工作,并負責處理錄取中的各種問題。
承擔管理招生信息網站的工作,依據規定準時向社會公布錄取進展和相關資訊。
承擔招生錄取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研究及材料歸納整理,完成招生工作總結
8.負責錄取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復查工作。
第八條 學校設立招生監察工作組南昌職業大學學費,該組由紀檢部門及相關部門領導構成,其職責在于確保招生規章得到有效執行,保障招生過程透明合理,杜絕徇私舞弊現象發生,堅決落實責任到人原則,對失職行為進行嚴肅處理,以此保護機構與考生雙方正當權益。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依照教育管理部門制定的招生方案開展錄取工作。招生方案制定遵循上級部門規章,緊密結合本省經濟進步與產業分布,關注核心行業建設以及行業急需人才的供給情況,全面評估學校教育資源與畢業生就業成效,著力提升招生、教學、就業的銜接效果,依據實際情況制定各省各專業的招生指標。
第十條 學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額度內,會為調節各省市區、各專業的生源分配不均狀況,將預留名額控制在本科招生總名額的1%以內。
第十一條 學校各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在經過教育主管部門審查之后,會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公眾發布,另外學校還通過本校招生信息平臺、招生說明等途徑向外界公布。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依照教育部確立的“高校自主招生,省級招生部門監察”的錄取機制開展,認真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指導思想,注重品德、智力、體魄、審美、勞動等各方面素質的全面衡量,進行綜合評估,擇優錄取新生。
第十三條 普通專業錄取,學校按照考生投遞成績,結合其填報專業意愿,依照“優先考慮分數、依照志愿順序”的規則,從中挑選優秀者進行錄取。在采用院校專業組投檔方式的省份,考生投檔后會進入指定的專業組,高校將依據分數優先、專業順序的規則進行錄取,若考生的填報專業無法滿足,且同意專業調劑,學校會結合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將其分配到該專業組內尚未招滿的其它專業,若考生不同意調劑,則會被取消錄取資格。假如考生投遞的分數一模一樣,那么就按照考生來自的省級行政區所定的投檔排列方法來錄取。
第十四條?學校藝術類專業文理兼收,美術類專業要求無色盲。學校沒有單獨設立校考環節,藝術類專業的錄取依據考生生源地對應的藝術統一考試成績,考生的高考文化課分數和藝術統考分數都必須達到生源地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標準,錄取過程按照生源地招生機構的投檔規則執行,在已經投檔的同專業考生里,根據投檔分數進行挑選南昌職業大學學費,分數相同的情況下,比較高考文化課分數,分數高的優先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體育類學科不分文理招收學生,體育學科分數依據考生所在省份的體育學科專業測試分數確定,考生的高考學科分數和學科統一考試分數都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標準線,依照考生所在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的投遞規則,在錄取范圍內的考生中按照學科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學科分數相同,按照高考學科分數排序
第十六條 學校承認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依照教育部相關要求給予考生的加分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對外語語種沒有限制,不過所有招生專業在錄取學生后,都以英語作為首要外語來安排教學活動。
第十八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規定,遵循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原則》以及人力資源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事項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就業權益的說明》等文件的要求進行實施。
造型藝術、圖像設計、數位藝術、服飾設計、宣傳設計等學科不招收色覺有缺陷的考生。對于身體有障礙的考生,如果他們能夠獨立生活、滿足所報學科條件,并且高考分數符合入學要求,將正常錄取。
考生若在高校招生考試中表現出極端不誠實的行為,或者其高考電子檔案里存有不良誠信記錄,高校便具備拒絕錄取該生的權利。
第二十條 考慮到教育主管機構及各地方教育部門正推行各類招生政策調整,本校的錄取方法,若與上級部門或地方性規定存在出入,應依照教育主管機構及各地方教育部門所發布的錄取方法為準。
第五章??新生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一條 學校各項費用均按上級部門核準的額度執行,本科各學科每學年收取兩元,高職專科各學科每年收取一萬一千四百元至一萬八千五百元貝語網校,六人間住宿費每年一千六百九十元。具體分專業收費標準可查閱附件,或訪問“南昌職業大學招生辦”官方網站。
錄取的學子須遵循國家招生政策,按時到校完成注冊流程。若學子無法準時到校,需向學校遞交正式請求,待學校批準后可延期報到。若學子未獲批準卻超過15天未到校,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權利。
第二十三條 學生報到之后,教育機構會在三個月內審核入學資格。審核未達標者,教育機構將依照國家相關準則,酌情實施相應措施,甚至剝奪入學資格。倘若發現存在偽造信息的情況,一旦核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高等教育期間,國家提供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服兵役學生教育資助、生源地貸款等多項支持措施。學校亦構建了包含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補助、各類獎學金及助學金在內的綜合資助體系。經濟困難的學生進入大學后,能夠借助學校設立的“綠色通道”順利完成報到和入學。學生進入學校之后,教育機構會對他的家庭經濟狀況進行審查,然后根據不同情形提供相應的幫助。
第二十五條 關于退學退費的處理方式:學生假如在校期間申請退學并要求退還費用,學校將依照江西省教育廳頒布的《江西省民辦高校學生退學退費辦法》的相關條款,執行退學以及費用退還的相關程序。
第二十六條 凡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招部門完成正式錄取的考生,準時到校報到,需向我省教育廳申請學籍登記,成功獲得普通高等教育學籍;學生完成入學登記,學校將依照國家法律、地方規章及學校出臺的各項學生管理制度實施管理;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限內,修滿教學計劃要求內容,學業達標,符合學校畢業條件的,將授予南昌職業大學全日制本(專)科畢業憑證。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附?則
本章程公布之后,如果存在某些條款與國家以及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不相符的情況,那么這些條款的效力將不再適用,應以國家和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作為最終依據。
第二十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依照教育部信息公開規定執行,招生政策、章程、計劃、費用標準、考生資料、錄取流程、錄取信息、咨詢與申訴途徑、重大違規事件處理情況、新生入學審核結果等,均在學校官方招生平臺及合作媒體上公布。
學校不會通過任何代理機構或個人開展高考招生錄取業務,希望考生和家長能夠提高警惕,謹防受騙。對于冒用學校名義實施非法招生行為的相關組織或個人,學校將依法維護自身權益,追究其相應責任。
本章程中若有未說明的情況,需由本校同各省市的招生管理機構共同商議處理。
第三十一條?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江西省安義縣前進東路8號南昌職業大學招生辦
招生咨詢電話: -87190000, 87191111
招生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