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10-30 11:22:32作者:佚名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十五”以來,全市消防工作在市委的領導下,在市政府領導若對中,在各級公安機關的協同下,在全市公安消防部門的協作下,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當中,以預防重特大火災為目標,以遏制重大火災為目標,特別是以遏制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為目標,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加強消防監督工作方面的改進,改進消防監督工作,強化消防執法力度,不斷加大消防監督檢查力度,加大宣傳教育力度,著力提高消防部隊滅火救援實戰能力,最終取得了較好的成效。隨著我市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城市建設規模是不斷擴大的,人民生活水平在穩步提高,消防工作的任務日益繁重起來。為了能夠有效預防火災事故,減輕火災所帶來的危害,保障我市消防安全,依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5號)以及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蘇政發〔2006〕105號),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十一五”時期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在“十一五”時期內,全市的消防工作, 將以鄧小平理論以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指引,去全面貫徹并落實科學發展觀,依照達成“兩個率先”、創建“平安連云港”、構造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求,深入地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全面地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全力構建“政府進行統一領導、部門依照法律實施監管、單位全面承擔責任、群眾積極予以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大力整治各類火災隱患,全面加強城鄉的消防工作,建立且健全滅火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切實提升全社會防控火災的意識以及能力,有效地預防并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為我市經濟“跨越發展、崛起騰飛”以及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加強消防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切實保障人群生命財產安全;堅持城鄉統籌,大力強化農村消防工作;堅持依法治火,嚴格落實消防法律法規、技術相關規范及消防工作具體責任制;堅持預防為主,加強各項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改善城鄉防火安全條件;堅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進步提升防火、滅火以及救援各項能力 。
(三)工作目標 ,到2010年 ,全市公共消防設施以及消防裝備建設獲得全面加強 ,城市消防站、消防車輛裝備和公共消防設施變為達標于《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的要求情況 ,市區展開新建消防站9個 ,2007年要達成應建數的20% ,2008年將完成應建數的50% ,2009年達成應建數的80% ,2010年完成應建數的100% 。消防車輛裝備依照先行處理緊急情況而后舒緩事宜的準則,改進裝備狀況,配備具備大功率以及特種功能的消防車輛,且逐年更替報廢的消防車輛,以此提升消防保障水平。城市公共基礎消防設施達成消防工作需求,截至2008年末市區道路市政消火栓建設符合規范標準。
推動多種形式消防力量發壯大展,按時達成省政府下達的合同制消防員征招工作任務,年生產總值超10億元以上的那些鄉鎮、化工園區以及工業區需建造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全社會防御火災事故的能力與人民群眾消防安全素質要顯著提升,火災隱患以及消防違法行為要明顯削減,重特大火災特別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要得到有效遏制,年度火災關于萬人的死亡率要控制在0.025以內,消防工作的總體水平要顯著提高,基本達成與經濟社會的同步協調發展 。
二、依托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這個平臺,進一步去完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體系 , 。
消防工作屬于政府履行社會管理以及公共服務職能的關鍵內容,近些年,我市在執行消防工作責任制,且完善消防責任體系層面開展了諸多工作,收獲了顯著成效,然而,各地、各部門在推行消防工作情況實施檢查考核時存在落實欠佳之舉,需把消防工作歸入“十一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并認真予以組織實施。要進一步強化針對公共消防設施的經費保障,要進一步強化針對消防裝備的經費保障,要進一步強化針對消防隊伍建設的經費保障,實現市、縣區二級消防事業費的分級保障機制,確保市、縣區二級年度消防事業費每年以一定幅度增長,確保市、縣區二級年度消防事業費年年有所上升,市、縣區二級年度消防事業費的增長要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配,市、縣區二級年度消防事業費的增長要與社會經濟發展相契合。需要構建完善政府消防安全責任制,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召開一回消防工作會議,可以召開一回政府常務會議,專門用來研究、安排消防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需建立由政府分管領導牽頭、有關部門領導參與的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去研究分析從而解決涉及消防規劃、經費投入、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應急救援聯動機制、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消防力量發展等重大問題,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同級公安消防部門,負責日常工作。
消防救援機構與政府相關部門間,持續推進工作通報制度,增強溝通協調性,切實凝聚共同做好消防工作的合力。各級安監部門,依據自身職責,嚴格監管消防安全,對查出的火災隱患及消防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或移送、通報公安消防等部門處理。各級建設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嚴格監管消防安全,對查出的火災隱患及消防違法行為留學之路,依法予以查處,或移送、通報公安消防等部門處理。各級質監部門,根據自身職責,嚴格監管消防安全,對查出的火災隱患及消防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或移送、通報公安消防等部門處理。各級文化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嚴格監管消防安全,對查出的火災隱患及消防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或移送、通報公安消防等部門處理。各級工商部門,按照自身職責,嚴格監管消防安全,對查出的火災隱患及消防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或移送、通報公安消防等部門處理。各級教育部門須切實做到,衛生部門也應著力開展,交通部門也要依照規定貫徹施行,民政部門同樣要進行相關工作,農業部門需以此為依據推進落實,林業部門也要遵循相關要求展開行動鐵路部門同樣不能忽視,民航部門也要予以重視起來,廣電部門理應做好相應工作,旅游部門須將這事放在心上,體育部門需嚴格按照規定去做,文物部門要符合這類規范要求,人防等部門都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領導機制,要全面落實健全好責任制,在現有的機構當中明確負責消防工作的機構,在現有的人員里面明確承擔消防工作的人員,要精心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工作,要及時排查火災隱患并且整改火災隱患。
其三,加速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的進程,遞進式提高城市整體對于火災的防御能力。
切實加大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力度 ,當下 ,我市新一輪城市規劃正處于修編進程里 ,各縣以及區人民政府需要依據實際情況來編制本縣區城鄉消防規劃 ,以此保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能夠與城鎮建設以及鄉村建設同步開展 ,對于缺少消防規劃或者消防規劃不合理的城市總體規劃 ,還有鄉村和集鎮建設規劃 ,均不予批準 。公共消防設施若不能滿足滅火應急救援需要,要及時增建,或改建,或配置,或進行技術改造;要依照消防規劃改造供水管網,修建消火栓,修建消防水池,修建天然水源取水設施,公安消防部門要介入項目設計全過程,介入施工全過程,介入竣工驗收全過程,城區新、改、擴建道路在投入使用之前,必須經公安消防部門對道路消防供水設施進行驗收,未經驗收的道路不準投入使用,驗收不合格的道路不準投入使用。需面向目前全市道路市政消火栓數量匱乏、損壞程度嚴重的狀況,擬定城市道路消火栓維護管理辦法,明晰各相關單位的責任,利用3年時間償還城市基礎消防設施的虧欠。于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等新區建設里,要保證公共消防設施跟城鎮建設同步規劃、同步施行、同步發展。強化火災報警遠程監控系統建設,市區以及經濟發達的縣3年內要建成城市建筑消防設施以及火災報警遠程監控系統。
(二)對多種地方消防力量予以發展以及規范,依據“政府負責、形式多樣、管理規范、一專多能、協調發展”的原則,結合市和縣的消防規劃,于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經濟發達的中心鎮,積極去發展那種由政府批準建制編制、公安消防部門統一管理且統一調度指揮并且承擔區域性滅火任務的地方消防隊,秉持“從嚴治警、從優待警”,加強公安消防隊伍建設,切實去幫助解決消防干警工作以及生活方面的困難。對于公安現役消防隊編制,要積極向上級部門加以爭取,建設田灣核電站公安消防特勤大隊,以及多種形式的化工園區消防站與工業園區消防站。對于合同制專職消防員征招工作,要依據省政府要求持續抓好,從政策以及資金方面予以保障。至于派出所消防警務室建設和消防協管員的派駐工作,要在2006年予以完成,同時,憑借公安警務室,花費兩年時間,在各個行政村構建起消防警務室。
(三)充分發揮公安消防隊作為應急搶險救援專業力量的骨干作用,公安消防隊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除了要去完成火災撲救任務之外,還要積極投身于以搶救人員生命作為主要目標的各類救援工作中,這些工作包括危險化學品泄漏救援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地震及其次生災害救援工作,建筑坍塌救援工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空難救援工作,爆炸及恐怖事件救援工作以及群眾遇險事件救援工作,并且還要參與配合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等等,這些災害事故有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等自然災害,礦山、水上事故,重大環境污染、核輻射事故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強化應急救援體系構建,制定完備各類應急方案,依靠指揮機制,明晰衛生部門工作職能與任務,明晰交通部門工作職能與任務,明晰安監部門工作職能與任務,明晰民政部門工作職能與任務,明晰建設部門工作職能與任務。要進一步強化公安消防隊力量,尤其是應急搶險救援能力的建設,專門解決公安消防隊應急搶險救援裝備,還有隊站、設施建設經費,全市在“十一五”期間要規劃建設普通消防站6個,要規劃建設核電特勤消防站1個,要規劃建設特勤消防站1個,要規劃建設高速公路沿線搶險救援站1個,每個消防站及其裝備建設需達到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要求,要確保消防隊站的每年維護費用,以使消防車輛器材裝備建設基本滿足本地區火災撲救以及社會救援的需要。
四、加強農村消防工作,推動城鄉公共消防安全事業協調發展
各縣、區人民政府針對當前農村消防工作的薄弱環節,要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全面貫徹落實《江蘇省農村消防管理辦法》,將消防工作納入鄉鎮安全生產監管內容,健全完善農村消防管理組織網絡,加強農村消防規劃工作,把村民住宅及鄉鎮企業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設等納入鄉鎮和村莊建設規劃。將天然水體視作消防水源加以充分利用,且與農村供水,加以水利建設還有改造相聯合,依照當地情形修建消防水池,和消火栓這類消防取水設施,用以提升村鎮的消防供水能力。與農村道路通達工程建設相結合,使鄉鎮村消防通道實現暢通,以此提高消防車的通行能力。根據當地情況發展鄉鎮消防隊伍,一步步完善農村自防自救組織網絡。充分彰顯鄉鎮公安派出所以及村組織的作用,強化農村防火巡查,與消防常識的宣傳教育并且組織對初起火災的撲救,定期針對孤寡老人,還有流動務工人員供應消防安全服務。農業部門要按職責組織和支持農村消防建設,林業部門要按職責組織和支持農村消防建設,建設部門要按職責組織和支持農村消防建設,民政部門要按職責組織和支持農村消防建設,教育部門要按職責組織和支持農村消防建設,文化部門要按職責組織和支持農村消防建設,公安消防部門要按職責組織和支持農村消防建設。各級財政要加大對農村消防的投入,對經濟困難地區予以適當傾斜,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不得因消防工作增加農民負擔。
五、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作用,提高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
社會各個單位,要去建立、在去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這種機制,自我檢查,自我整改這種機制,單位負責人,對于本單位消防安全去負責,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使用單位的建筑物連云港遠程教育培訓平臺,其共用的消防疏散通道;應當統一管理,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以及消防車通道應當統一管理,未明確統一管理的,那個人的消防安全責任,它們由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共同承擔,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不定期對消防設施,為了檢測和維護,確保完好,有效 。社會中各個單位都應當嚴謹地履行消防安全方面的職責,要定期去組織防火檢查工作,還要制定滅火以及應急疏散的預案,并且要及時整改各類存在的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需要加強業務指導。對于自身確實沒有能力去整改、嚴重對公共安全造成威脅的重大火災隱患,與其相關的單位要及時去報請本行業或者本系統管理部門以及當地的政府來確定整改措施,然后認真地加以落實。
把單位火災隱患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內容,把消防違法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內容,把其他消防安全不良記錄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內容,推動建立行業消防安全自律機制,推動建立系統消防安全自律機制;大力發展公眾聚集場所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大力發展易燃易爆單位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推動建立消防與保險良性互動機制,推動建立消防與信貸良性互動機制,發揮保險在火災防范和火災風險管理方面的作用,發揮信貸在火災防范和火災風險管理方面的作用;火災保險費用每年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火災保險費用每年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消防裝備建設。
對消防中介服務組織的規范管理予以強化,使其專業化、職業化服務功能得以充分展現,鼓勵各類提供消防安全技術服務的中介組織發展起來,把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與維護保養、火災損失鑒定、消防安全評估、消防技術咨詢以及火災報警遠程監控等工作逐步歸入中介組織服務范圍內,對消防行業社團進行培育、規范,讓行業組織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要采取切實措施保障市民,對火災危險的知情權利,監督權利,投訴權利,舉報權利等,并且通過新聞媒體定期向社會,公布本地區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整改情況。公安消防部門要公布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認真受理并及時依法處理,市民對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市、縣區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要切實承擔起依法維護相關人員消防安全權益的責任。生產經營場所,存在重大火災隱患,這樣的場所,還有公共服務場所,均要采取公告的方式,告知市民火災危險,還要采取廣播的方式,告知市民。除此之外,還要設置警示牌等方式,用來告知市民保護生命財產安全的相關方法。
六、抓好社會面消防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
市、縣區各級政府,每年都既要制訂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又要組織實施,把它落實到位,公安消防等部門、單位以及新聞媒體,需要改進消防宣傳教育形式,去普及消防法律法規,還要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消防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培訓,教育廣大人民群眾,切實增強防范意識,使他們掌握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常識。對于教育部門,學校以及其他教育機構而言,需要把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 ;科技部門,司法部門,勞動保障等部門以及單位,要將消防法律法規以及消防知識列入科普,普法,就業教育工作內容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單位應當在鄉村,社區,辦公區等場所設立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專欄以及消防車所具備的安全通道標識 。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站等新聞媒體應當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廣告,電信,移動,聯通等公司應當定期發布消防公益短信息,義務的要去宣傳消防知識 。各地要借助社會力量啊,這社會力量包括廣告公司、演藝團體等,去開展消防宣傳了,是針對社區、鄉村居(村)民的消防宣傳呀,特別是針對弱勢群體的消防宣傳呢。還要繼續發揮主陣地作用呀,這主陣地是市電視臺、廣播電臺、連云港日報及蒼梧晚報等新聞媒體呢,要積極開設消防專欄,還要制作消防專版,以此提高消防宣傳的板塊效應喲。
(二)認真去組織消防安全培訓,有關行業、單位要加強對消防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要加強對消防設施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要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要加強對檢查維護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要加強對操作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要加強對電工的消防安全培訓,要加強對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要加強對易燃易爆崗位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要加強對人員密集的經營性場所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要加強對導游的消防安全培訓,要加強對保安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嚴格去執行消防安全培訓合格上崗制度,各縣區人民政府及市各有關部門要責成用人單位對進城務工人員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在各級勞動職業技術培訓機構當中,要開設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課程,而消防安全專門培訓以及考核工作,是由公安消防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
七、堅持以防為主,進一步消除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
切實強化火災隱患的源頭把控,對于涉及消防安全的審批項目,行政審批部門需認真嚴格依照法律進行審批。對于不符合城鎮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設項目,城市規劃部門不準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不準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于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未經審核合格的,建設部門不許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房地產管理部門不許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于按照國家標準需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其竣工驗收資料當中沒有消防驗收合格文件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不可以頒發房屋權屬證書。對擬開辦的存在消防安全條件未獲公安消防部門審查通過情況的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以及文化,體育等公共場所,教育,民政,衛生,文化,工商,勞動和社會保障,體育等部門不得批準。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物品生產,儲存,運輸和建筑施工等企業,安全監管,建設等部門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公安部消防部門、安監部門、質監部門、工商部門需要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大對消防產品市場的整頓規范力度,加強消防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提高消防企業的標準化水平以及消防產品質量,禁止生產、銷售、使用未取得市場準入證書的消防產品,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違法行為。公安部消防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對公共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燃燒性能的監督管理,建設部門要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建設工程的消防管理。
(二)深入展開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這一工作,嚴格去落實各項消防監管措施。各地各部門需要常常認真剖析消防安全形勢,把大型企業、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場所等當作重點,有針對性地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從而消除各種火災隱患。對不符合城鎮消防安全布局的,眾多這樣分布著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等,此類重大火災危險源,還有城鎮中易燃建筑密集區域,以及成片的那種“多合一”建筑等消防安全重點場所,各級公安消防、建設、規劃、房產等部門,需要依照各自職責,去做好調查登記工作;對于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情形,要及時向當地政府進行報告;當地政府在接到報告之后,要趕緊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采取停止使用一系列辦法,或者停產、轉產、搬遷、拆除或者改造等有效方法,當真消除安全隱患 。
進行第三步,進一步去構建并且完善更為健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立案銷案以及掛牌督辦制度。各級政府以及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連云港遠程教育培訓平臺,需要構建并且完善監督檢查機制,依賴法律去督促有關單位及時進行整改,進而消除重大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針對檢查查找到的,以及群眾舉報、投訴后,并經過認定成為重大火災隱患的情況,要依據法律責令限期展開整改,并依規及時報請當地政府掛牌督促整改進程。對于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及時發出督查督辦通知書,清晰指明整改責任,責令限期完成整改。上級政府所掛牌督辦當中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是逾期了還沒有整改的;那么下級政府就應當向上級政府去說明原因。對于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上級政府需直接進行掛牌督辦;公安消防部門要依照法律報請當地政府責令停產停業;當地政府在接報之后7日內必須作出是否停產停業這樣的決定。
八、建立健全考評機制,進一步嚴格責任追究制度
消防工作被市政府當作政府目標管理以及領導干部政績考評的重要內容,被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城市創建還有平安創建等考評范圍,進而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機制。市公安消防支隊會和有關方面一道,對各縣區消防工作開展督促檢查。市政府每年都會針對縣區政府以及有關部門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的情況展開檢查考評。各縣區政府每年都要把本地區消防工作情況向市政府作出專題報告。無論對政府以及有關部門,還有其工作人員,若存在不履行或者未曾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的情況的,且在涉及消防安全事項上并未依法審批以及監督檢查的,又或者對重大火災隱患督促整改存在不力狀況的,應依法依紀去追究有關責任單位以及責任人的責任,要嚴格落實消防工作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要嚴格落實工作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對于消防工作做得好且成績突出的,會及時總結經驗并予以表彰獎勵;要是不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致使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的,要依法依紀對主要負責人追究責任。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