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12-08 20:58:21作者:佚名
一、學校全稱:安徽大學江淮學院
二、辦學層次:本科
三、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四、辦學地址:合肥市史河路8號(史河路校區)
合肥市泗州路40號(泗州路校區)
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1. 招生條件,是依照當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關文件精神來執行的。
2.基本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分數優先。
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委會,所制定的有關政策及規定,被用于錄取工作的實施 。
4. 遵循教育部所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同時遵循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5. 執行,教育部所頒發的,有關普通高中學生進高等學校參與招生時需要進行身體檢查工作的指導意見里,針對考生健康方面的,那相關規定,以及要求 。
6.結合人才培養要求及其他因素,我院部分專業錄取條件如下:
對于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而言,其高考外語語種被要求必須是英語;而對于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來講,高考外語語種不受限制,不過在錄取考生于在校學習期間,除了英語專業之外,學院不會針對其他專業開設非英語語種的外語教學 。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其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一般情況下不會低于110分 。以上所提及的錄取條件適用于高考英語滿分是150分的省份物業經理人,要是并非如此則進行同比例折算 。
要是在當年高考的時候,個別科目的全省整體成績處于比較低的狀況,那我院會依照實際情形,適度去調整對于單科成績的要求,而這一調整還會拿去給相關省份的招生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
錄取之際安徽大學江淮學院教務系統,依照平行志愿的投檔準則。在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達成之時,要是服從專業調劑,便會依據實際情形調劑至相應專業。若高考成績無法契合所填專業的相關規定,且又不服從調劑,那就會被作退檔處理。
8. 進入學校之后,并非第一志愿被錄取的學生安徽大學江淮學院教務系統,能夠依據學院相關規定去申請作調整專業這一行為。
六、進行證書頒發:當學生學業到達期滿的階段,且成績處于合格的狀態,便會統一開展安徽大學江淮學院畢業文憑的頒發工作;對于那些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人員,將會授予安徽大學江淮學院相關學科的學士學位。
七、學費標準,均依照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以及安徽省教育廳核準的標準來執行。收費標準要是有變更,便以安徽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去執行。
八、聯系方式:,咨詢電話為,-65127392,以及,65108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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