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9-15 16:35:51作者:佚名
2025年內地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依舊使用平行志愿填報模式。為方便考生填報350分理科能上什么好大學,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填報志愿的時間、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填報志愿時間
六月二十七日上午九點,到六月三十日下午三點,參與者能夠登記、存儲、調整、核實、撤回核實意向。
六月三十日下午三點到五點,考生只能核對選擇,沒有提交保存的選項就沒辦法再選,已經確認的選項也不能更改。
(二)填報志愿方式
全國統一招生采用網絡方式選擇意向院校。考生需憑借個人賬號與密鑰,進入全國統一招生平臺(該平臺后文稱作系統)進行意向選擇,其網址為。錄取階段,將依據考生在網絡上最終確認的意向信息執行分配。
(三)注意事項
一定要準時通過網絡填報選擇專業意向。今年選擇專業意向的時段分為兩個階段,所有考生都必須在六月份二十七日上午九點至三十日下午三點期間進入系統填報并保存意向,三十日下午三點到五點之間僅能提交意向確認,不可以進行其他動作。請考生們牢記填報意向的時間,提前規劃填報計劃,分散時間登錄系統,防止在最后時刻才保存或確認意向。志愿填報、志愿確認時間截止后,系統不再開放。
網上填報志愿時一定要提交確認,考生在核對所填報的院校和專業志愿準確無誤之后,一定要點擊“確認志愿”這個按鈕來提交志愿,僅僅保存了志愿信息卻還沒有確認的,那些志愿信息是不會生效的。
確認志向后有一次修改余地。已在網上確認的志愿,考生可以兩次取消確認、再次修改并重新確認,取消時需用報名郵箱收到的驗證碼驗證。取消確認之后,不論是否重新修改,都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再次提交確認350分理科能上什么好大學,否則志愿作廢。
時刻保持警覺,防止上當受騙。考生一定要借助正規途徑了解考試成績、填寫志愿內容以及確認錄取信息。絕對不能把個人身份證號碼、專屬考生編號、登錄密碼、電子郵箱地址等資料透露給其他人或者中介組織,千萬不要相信所謂“招生人員內部消息”、“數據科學精準推薦”、“付費即可進入名牌大學”這類招生欺詐行為。
全國聯招錄取批次分為本科和預科兩個批次,均實行平行志愿。
本科批次設置一組院校志愿貝語網校,包含A至J共十個順序排列的選項,每項對應一所院校。每所院校允許選擇六個專業志愿,同時提供一個專業服從調劑的選項。考生最多能填報十所本科院校,每所院校的專業選擇上限為六個,并且必須明確是否同意專業調劑。
預科批次包含一個志愿組,設有A、B、C、D、E五個院校志愿,按順序排列。考生最多可以選擇五所預科院校填報。錄取時,預科院校不考慮專業選擇。
三、平行志愿投檔原則
平行志愿依據“成績優先,依照填報順序”的規則,按照考生分數高低進行排序,再根據學校志愿的先后次序進行投遞,投出的檔案都當作首選志愿,由高校進行挑選錄取。根據排名規則,將考生從高分向低分依次排列,然后依次核查每位考生的志愿順序,優先檢索其填報的A、B、C等志愿,先看是否符合A院校的錄取標準,若符合則投檔至該院校,若不符合則繼續核查B志愿,如此類推。一旦考生檔案被投遞出去,將不再考慮其其他志愿情況。
四、全國聯招考生投檔排位原則
錄取順序依據考生選擇科目與分數狀況區分處理,即考生分為文科與理科,按照總分高低排列先后,分數相同則比較單科排名。文科單科排序依次為語文、歷史、地理、數學、英語,理科單科排序依次為數學、物理、化學、語文、英語。
五、全國聯招投檔順序和比例
(一)投檔順序
首先開展大學本科階段的錄取工作,等本科錄取環節完成后,再啟動預科階段的投檔錄取流程。
本科批次投檔過程中,普通類、藝術類以及體育類考生依次錄取,沒有先后次序之分,三者被同時處理。
(二)投檔比例
本科和預科批次在投檔過程中,都依據院校各類別、科類的招生名額,以一比一的比例進行投遞。
問:今年考生填報志愿的流程與往年有什么不同?
今年網上填報志愿更加注重學生需求。往年考生一旦確認志愿,就完全不能更改。今年考生在網上確認志愿后,在指定時段內可以取消確認兩次,然后重新修改并再次確認。考生在取消報名志愿時,需要通過報名郵箱收到的驗證碼完成驗證步驟,一旦確認取消,不論是否進行后續修改,都必須在指定時限內重新進行網上確認,否則該報名志愿將失去效力。
請教:在單次檢索投檔的錄取規則下,學子怎樣選擇院校專業,才能提升錄取可能性?
答:考生在填報平行志愿時應注意以下方面。
需要全面掌握招生政策內容,仔細研究各高校的招生詳情,務必透徹了解學校的辦學實況以及錄取條件。今年,有些高校的部分招生項目對單科分數設定了門檻,例如河北科技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浙江師范大學、西湖大學、寧波諾丁漢大學、北師香港浸會大學、溫州肯恩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香港科技大學(廣州)等機構便有此類規定;另有一些高校的專業則對考生的身體狀況提出了標準,申請者需要事先弄明白這些條件。
要準確選擇,恰當填寫。考生需依據個人考試分數,并結合作者的愛好、能力、健康狀況,挑選匹配的高校和學科,可以參照往屆填報高校的錄取名次,切莫只顧個人意愿,忽視現實情況。倘若考生填報的全是分數達不到錄取標準的學校,或許無法被錄取。
構建層次,預防潛在問題。考生選擇的目標院校應該按照預期水平從高到低排列,保持合理的差距,明確“沖刺、穩妥、保底”三個層次之間的關聯,既要防止優秀學生選擇不理想的結果,也要有效降低不確定性。
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下,高校錄取學生的分數差異會減小,導致熱門學科和強勢學科容易產生“競爭激烈”的情況。所以,采用平行志愿模式時,考生需要更加關注專業的“平衡選擇”和“接受專業分配”。一旦考生同意接受專業分配,那么被錄取的機會就會顯著提升,而那些排名靠下又不接受專業分配的考生,被拒絕錄取的風險會明顯增大。平行志愿投檔后如果被拒絕,這個批次就失去了再次投檔的可能,最終會導致無法被錄取。
請問,在填寫平行志愿時,各個學校之間是否按順序排列?假如考生首選和次選的學校都能夠錄取,而該生更傾向于次選學校,那么次選學校會不會因此獲得優先錄取的機會?
不可以。這種錄取方式依據“先比分數再按志愿”的規則運作,每所學校的填報順序存在等級差異。投遞資料時,系統會從第一所填報的學校查起,只要達標就會立刻發送檔案。檔案一旦發出,后續所填的學校都將失去作用。考生填報志愿時,應以遞進順序為原則,首先選擇心儀的高校,再將相對穩妥的選擇放在中間,最后安排保底院校,這樣增加進入理想大學的機會。優先考慮個人偏好的學校,將其置于志愿列表頂端,有助于提升被這些學校錄取的可能性。
問: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下,高分考生是否一定錄取?
回答并非固定不變,高分具有相對性,考生錄取情況,不僅取決于分數水平,也受到目標院校招生錄取狀況的影響。以三所高校為例,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和復旦大學,它們在全國統一招生中公布的普通類理科招生名額共計十三名,那么,在全國統一招生中排位在前十三位的理科考生,假如同時申請這三所大學的普通專業,就能夠被投檔至其中一所大學,只要考生填報的專業恰當,就不會被高校退回。對于排名在第十三位之后的考生,盡管分數比較突出,可是由于不清楚其他考生選擇學校的狀況,假如僅僅選擇前面提到的三所大學,填報志愿的潛在問題不會消除,不一定能夠成功投檔并被錄取。
問:考生分數高于普通類錄取的最低標準,卻未達到高分標準,本科批次能否選擇那些錄取最低標準設定為高分標準的學校?
不建議填報,2025年全國聯招本科批次普通類有132所院校錄取最低分數線采用高分線,文史類為510分,理工類為560分,考生若填報這些院校,成績必須達到高分線才有可能被投檔,否則所填報的132所院校志愿將作廢,志愿機會也隨之浪費。
問:考生分數超出最高標準,本科組別的選擇,能夠僅限于那些以最高標準作為錄取底線的高校嗎?
不建議這樣填報,錄取最低分數線為高分線的院校,比如本科普通類文史類510分、理工類560分,這表示分數低于高分線的考生無法被這些院校錄取,但這不代表分數超過高分線的考生填報這些院校就一定能被錄取,高分線的院校投檔線通常高于該分數,如果考生分數僅僅剛剛超過高分線,卻只選擇填報高分線的院校,那么在本科批次中可能會出現無法投檔的情況。聯招辦極力提議,分數達到高線的考生,應該選擇填報分數要求不高的普通院校作為后備選擇,這樣可以防止因為分數過高而無法被錄取的情況發生。
問:考生如何填報院校的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志愿?
報考藝術或體育類院校時,學生必須取得招生單位組織的專業技能測試合格證明,專業技能測試未通過或未參加測試的學生無法填報志愿。如果學生已經獲得相關院校的專業技能測試合格證明,并且成績達到普通批次錄取的最低標準,在填報志愿時,除了可以填報該院校的藝術或體育類本科專業外,還可以同時申請填報該院校的普通類本科專業志愿,投檔過程將依照投檔規則進行統一處理。
問: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下,什么情況下考生會滑檔或被退檔?
回答是,這種錄取方式在某個層面減少了申請者選擇學校時可能遇到的問題,不過這并不意味著這種做法完全沒有潛在的不利之處。關鍵體現在兩個層面:
存在一種情形,即由于選擇的高校志愿不恰當,導致無法成功投檔。盡管平行志愿模式下,本科批次允許考生填報十所高校,然而,倘若考生對自身情況判斷失誤,填報目標過高,忽視了各高校之間的實力差異,并且考分未能達到所選擇全部高校的錄取標準,那么該考生將無法被投檔,最終造成投檔落空的結果。
第二個風險在于專業選擇不當導致投檔后被院校退回。全國統一招生本科批次志愿填報時,每個院校都有六個專業選項,并且提供是否服從專業調劑的選擇。當考生的檔案被投遞到所申請的院校后,如果所填報的專業都不符合院校錄取條件,同時考生又未選擇服從專業調劑,那么院校將無法進行專業調整,這種情況下考生就有可能被院校退檔。根據多年平行志愿運行實際,專業選擇不合適導致被退檔的考生,在整個被退檔群體里所占的比重相當高。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
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