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9-24 21:27:27作者:佚名
七月份二十八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并批準了調整《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議,該決議從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日開始執行。關于獎勵和社會保障的規定已經調整,具體內容為留學之路,只要夫妻雙方依照法律和本條例生育孩子,除了國家規定的產假制度外,女性員工可以獲得六十天的額外休假,男方則享有不少于十五天的陪護假期,對于三歲以下的嬰兒,孩子的父母雙方每年可以共同享受累計至少十天的撫養假期。
鼓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育兒補貼制度
依照這項決議,有關生育節制,一對伴侶能夠生育三個后代。那些已經擁有三個后代的伴侶,如果其中一個孩子離世,或者有病弱兒無法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他們可以等量再生育。雙方能夠自主決定生育后代的時機產假國家規定,并且依照法規獲得母嬰保健和計劃生育的專業服務。
個人有權了解并決定采用何種避孕手段。成年男女夫婦可以自行決定使用什么節育方法,以此避免計劃外生育。不允許差別對待或傷害生女孩的婦女和不能生育的婦女。也不允許差別對待、傷害或拋棄嬰兒,禁止非法送養孩子。
地方各級政府需要實施養老保障、醫療保障、生育保障和社會救助等福利制度,推動人口控制,針對生育導致工作中斷的女性,要提供職業培訓支持,鼓勵企業實行有助于夫妻照護幼子的彈性休假和靈活工作制度;對于符合住房補貼條件且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要按照子女數量給予相應照顧。鼓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育兒補貼制度,并完善配套支持措施。
三周歲以下嬰幼兒父母可享育兒假
依照此項決議,凡依照法律及本規章生育后代的雙方,除國家預設的分娩假期外,女性勞動者將額外獲得六十天的休假,其伴侶則享有不少于十五天的生育陪伴假期,三歲以內幼童的父母每年合計可享受不少于十天的撫育假期。在延長后的分娩假期、陪伴假期以及撫育假期期間,均視作正常工作日,薪資照常發放,各項福利不變。
領到《獨生子女父母優待證》或者符合國家與省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幫助規定的夫婦,可以領取相關照顧,比如獨生子女未到十八歲時,每月能領到補助,到了退休年齡或者六十歲,能拿到一次性養老幫助或者持續獲得獎勵幫助錢,對于執行計劃生育生活有難處的家庭,在貸款、產業拓展、社會救助、公共住房、宅基地分配上會得到優先對待。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榮譽證書的夫婦,若獨生子女出現傷殘或離世,且之后沒有生育或領養其他孩子,可根據國家及省級政策領取特殊補助,同時享受相關支持,例如住房有困難的,能夠優先獲得住房幫助。對于只有一個孩子去世后不再生育也不領養孩子的夫婦,他們原本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維持不變,如果他們同時領取最低生活保障,會額外獲得超出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三分之一的補助。
新建城鎮居住區配套托育服務設施應同步交付
依照此項決議,縣級及以上地區的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在制定居住區域規劃條款時,需清晰說明配套托育機構的同步設計規范,具體包括場地的安排方式和土地的規模。城鎮中新建的居住區,其配套的托育服務設施必須與住房同步完成驗收,并且同步完成交付。老城區和現成城鎮住宅區沒有規劃設立托育機構,或者已設立的托育機構無法滿足服務需要的,設區的市、縣(市、區)政府需要采取補救措施。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在城鄉社區改造過程中,建設適合常住居民數量的嬰幼兒活動場所和相關服務設施。
年滿六十歲的長者若需住院治療,其子女的工作單位須提供照護幫助,獨生子女每年可享十天、非獨生子女每年可享七天的照料假期,休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對待,薪酬照常發放產假國家規定,各項福利不變。
若單位不遵守法規,未落實職工的產假、陪產假、育兒假、護理假及相關福利,職工可向主管部門投訴,要求依法解決,或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或提起法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