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9-26 20:54:08作者:佚名
福建省教育廳公布了十三條信息,涉及十三家機構,這些機構獲得了福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的資格認定,名單已經對外公布
福建省教育廳前天公布了省內13家具備資質的自費留學中介機構清單,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這些機構獲準在福建自主進行自費留學中介服務。相較之前出國留學 機構,此次認定的中介機構增加了四家。
這些機構包括:福建省海外人才中心, 福建省建安出國留學服務機構, 福建省長宏留學中介機構, 福建省恒星留學中介機構, 福建省留學人員服務機構, 福建省外事服務留學咨詢機構, 福州壯安經濟開發企業, 福建省廈門留學中介機構, 廈門市友好交流留學服務機構, 勵誠(廈門)教育文化交流企業, 廈門吉思達教育咨詢機構, 福州中教教育交流機構, 福建省人力海外就業服務機構。其中,后面四家機構為新增機構。
依據相關文件,這些機構能夠為自費去海外求學者給予資訊和法律條規的輔導出國留學 機構貝語網校,可以處理入學相關事務和簽證的辦理,能夠策劃安全防范教育,能夠協助進行聯絡和安排工作。但不可充當海外教育組織向接受服務者索要學習費用或策劃相關授課事宜;不可以在義務教育學校進行自費出國深造的咨詢、宣講、討論、推介等任何自費出國招生推廣活動;不能通過承包、轉包等手法把自費出國中介服務業務委托給其他組織或個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