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10-24 10:58:51作者:佚名
大連公開
早前,大連市紀委監委發布了3起典型問題案例即不擔當不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方面的,其中,對大連市殯儀館原館長楊曉輝失職失責問題予以了通報。
通報指出,在2015年到2017年這個時間段里,當時擔任市殯儀館館長的楊曉輝,沒有正確地履行自身職責,對于殯儀館兩名工作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監管方面力度不夠,從而導致國家財產出現了360余萬元的損失;在市殯儀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之時,要求不夠嚴格,執行方面也不力,出現了多起違規發放職工福利的情況,還有超額發放薪金補助,以及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等諸多問題;楊曉輝身為市殯儀館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對于上述這些問題,需要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在2019年4月的時候,楊曉輝遭受了黨內嚴重警告的處分,他所處的崗位從領導管理崗位被調整成為普通管理崗位。
原大連市殯儀館會計周某某貪污案,致使其所涉通報中提到的國家財產遭受360萬元損失,該貪污案,于2018一年,由甘井子區法院,在10月18日此一日,公開開庭予以審理活動,在12月20日這一天,作出一審判決結果 。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周某某系大連市殯儀館會計。2015年6月起,至2017年1月止,周某某擔任單位會計,還擔任收款員,在2015年9月至2016年4月,單位出納孫某休產假時,周某某擔任出納,利用職務便利。其通過截留單位收入不入賬,私自使用單位財務大小印章制作現金支票提取單位基本賬戶備用金;私自使用單位u盾通過網銀轉賬將單位基本賬戶款項轉入其個人銀行賬戶;偽造銀行收訖印章、銀行經辦人名章,偽造現金交款單截留單位收取的部分營業款;利用單位發放工資、獎金機會,虛增個人所得金額占有單位公款,多次貪污單位公款,共計人民幣3,411,397.19萬元。上述款項均被其個人用于日常消費、償還信用卡等。
2017年12月6日,周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當時是在單位領導的陪同下,到案之后周某某如實供述了案發經過,2017年12月5日至18日周某某父親向大連市殯儀館償還了涉案款項。
甘井子區法院經審理得出這樣的認定:被告人周某某作為國家任用的人員起步網校,憑借職務所賦予的便利條件,非法地占有了單位的公款,具體金額為人民幣3,411大連會計培訓,397.19元大連會計培訓,該數額達到了特別巨大的標準,其行為已然構成了貪污罪。公訴機關所指控的事實以及罪名是成立的。被告人主動前往相關機關投案,在到達案后如實地供述了犯罪的事實,在法庭之上表示愿意認罪,這屬于自首的情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減輕處罰。被告人的親屬代其歸還了涉及本案的款項,此案件適用認罪認罰的程序,根據具體情況酌情從輕給予處罰。
甘井子區法院作出了(2018)遼0211刑初633號刑事判決書,其判決內容如下:被告人周某某所犯的罪行是貪污罪,針對此罪行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并且還要對其處以人民幣貳拾萬元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