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12-01 17:49:40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依據等相關法律,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據《暨南大學章程》,合并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這樣的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對德智體美勞進行全面考核,展開綜合評價,然后擇優錄取。
第三條,本章程適用范圍為學校負責的,2025年開展的,普通高考的,全日制本科層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的中文全稱是暨南大學,它有著簡稱,要么稱為暨南,要么叫做暨大;其英文全稱是JINAN UNIVERSITY,英文縮寫是JNU。
第五條 學校標識碼:4144010559。
第六條物業經理人,辦學屬性為,中央統戰部直接所屬的全日制國家重點綜合性大學,并且還是由中央統戰部、教育部以及廣東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設的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九條 學校地址:
廣州石牌校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601號
廣州番禺校區: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興業大道東855號
廣州廣園東校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瘦狗嶺路377號
深圳校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僑城東街6號
珠海校區: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前山路206號
第十條,頒發證書:那些按照國家招生管理規定被錄取,且取得學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當中,獲得規定的學分的情況下,當達到畢業要求之時,會準予畢業,并且頒發暨南大學畢業證書。對于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而言,會授予學士學位,同時頒發學位證書。而就讀于暨南大學伯明翰大學聯合學院的學生,要是符合雙方學位授予要求的,將會同時授予暨南大學和伯明翰大學學士學位。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高校學校會設立這么一個本科生招生委員會,這個委員會的職責是全方位負責學校本科生的招生工作,而這是第十一條里面所講述所規定的 。
第十二條,學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在于,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于學校本科生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之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學校于國家方針政策指引之下,結合自身實際情形,將生源質量視作先導,兼顧地區平衡這一準則,進而確定來源計劃的編制方式。學校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選考科目以及其他相關要求,由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面向社會予以公布,。
第十四條,關于預留計劃的使用:學校所設的那些預留計劃,主要是用來調節各地采用統考方式上線生源呈現出來的不平衡狀況,以及去解決相同分數考生的錄取等相關事宜的,在此過程中要始終堅定不移地堅持把質量放在優先位置、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學校的預留計劃數量并未超出招生計劃總數量的1% 。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學校招生錄取時的投檔比例,會依據生源的具體情形來確定,在按照順序志愿進行投檔的批次里,原則上不會超過各省所公布的招生計劃數的百分之一百二十來調檔,在按照平行志愿進行投檔的批次中,原則上不會超過各省所公布的招生計劃數的百分之一百零五進行調檔,平行志愿批次普通類考生出檔之后,在身體條件符合專業錄取要求并且服從專業調劑的狀況下,學校都不會退檔。
第十六條提及,投檔以及專業分檔的階段,會認可各省,也就是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不過,原則上加分分值是不能超過20分的。同一考生要是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只會選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具體要參照各省,即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的加分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項目以及分值,不適用于高水平運動隊等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項目。
第十七條,普通類,其中分為歷史類、物理類,專業錄取之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此原則下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朝著低分排序而后進行專業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的時候,排位在前者會優先獲得錄取;要是投檔成績相同然而卻未提供排位的,會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也就是裸分,以及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予以錄取。要是以上這些排序都是相同的,會參考專業志愿排序,優先錄取專業志愿在前者。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若都未被錄取,此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那么會被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就會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暨南大學伯明翰大學聯合學院開設4個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分別是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經濟學、經濟統計學。只要報考且上線的考生,會依據學校的錄取規則,挑選性地錄取。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非改革省份在四個專業范疇內調控,改革省份則在專業組里進行調整,不然就會被退檔。暨南大學伯明翰大學聯合學院只招錄填報該學院各專業志愿的考生;學生入學之后要是申請轉專業,僅能在該學院四個專業之間變動。
錄取至商務英語專業的考生,該專業為標注為國際班專業之一暨南大學招生網,須按普通專業標準向學校繳納四年學費,此包括在外方合作高校學習期間,旅游管理專業同樣是標注為國際班專業的,錄取至該專業的考生也須如此,國際商務專業亦是標注為國際班專業,錄取至該專業的考生同樣須按上述要求繳納學費。
于暨南大學本科求學階段,會依照物價部門所核定的普通本科生收費標準,來收取學費、住宿費以及學校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費用。而在與外方合作的高校進行學習的時候,必須要正常地向學校繳納學費。
在與外方合作的高校進行學習的時候,學費依據外方合作高校在當年所制定的標準,向該外方合作高校去繳納,而生活費以及住宿費,則是由學生自己來承擔。
第二十條,藝術類專業方面,學校在所有的招生省份,均采用專業術科省級統考成績,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處在的省份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對應的專業術科省級統考,并且要合格。
對于學校的各藝術類專業而言,是設有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倘若沒有達到相應分數線的人員,那就請放棄報考,不然的話將會被退檔。
對于報考戲劇影視導演專業的考生而言,高考文化課成績需要達到生源所在省的學校普通類專業對應首選科目組合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山東和浙江是普通類一段線,其余各省則是普通類本科線;報考動畫專業的考生,同上所述;報考錄音藝術專業的考生,亦如此。
報考書法學專業這類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必須要到達生源,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所對應首選科目組合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
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廣東省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要達到學校普通類專業對應首選科目組合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他各省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普通類專業對應首選科目組合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
各省依據投檔規則進行出檔之后暨南大學招生網,會按照招生計劃以及投檔成績來擇優予以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排位處于前者會優先獲得錄取。要是投檔成績相同然而卻沒有提供排位的,會依照高考文化課成績(裸分)、專業術科省級統考成績依次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對于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的考生,對于運動訓練專業的考生,對于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的考生,要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來執行,還要按照學校公布的相應招生簡章來執行。
二十二條,學校對于國家專項計劃的錄取工作,是依據教育部以及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的相關文件來開展的。
第二十三條 護理學專業僅招收填報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護理學專業考生,入學之后不被允許申請轉專業,運動訓練專業考生,入學之后不被允許申請轉專業,藝術類專業考生含戲劇影視文學專業考生,入學之后不被允許申請轉專業。
第二十五條,本校的公共外語教學課程設立為英語,在此鄭重提醒那些并非以英語作為母語的語種的考生,需要謹慎地考慮并報考本校。
第二十六條,2025級,深圳校區之中,各專業的新生,會試行第一學年,于廣州石牌校區,進行集中培養,在第一學年結束之后,返回深圳校區,繼續培養。
第二十七條,錄取體檢標準需依照《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的通知》(教學〔2003〕3號)的相關規定來執行,同時也要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去執行。因專業特性,臨床醫學(當中包含校本部班、省二醫班、深圳班以及全英語教學等4個專業)、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護理學、藥學(涵蓋全英語教學、篤行精藥班等3個專業)、中藥學、生物制藥等13個專業,色盲、色弱考生受限報考。
新生入學之后,會開展體檢復查工作(色盲以及色弱這兩項,是以高考體檢的結果作為標準的),針對那些經過復查之后,查實專業體檢受限或者不符合入學標準的學生,會依據學校相關的政策,將其轉入不受限的低錄取分專業,或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在第二十八條中,錄取結果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進行統一公布的,學校的錄取結果呢,要經過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審核,之后會在學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網站以及“暨南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公眾號公布出來,用來供人查詢。
第六章 入學及復查復測
高考統考被本校錄取的考生,應在規定時段辦理入學登記手續,若超過規定時間還沒報到,將按自行棄置入學資格予以處理!
第三十條,新生入學之后呢,依據國家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展開入學資格復查的操作。對于那些在報名以及考試過程當中存在弄虛作假或者是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呀,將會按照規定取消其學籍呢。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一條 學費:
(一)理工、外語、體育類專業:6850元/生/學年;
(二)文史、財經、管理類專業:6060元/生/學年;
(三)藝術類專業:10000元/生/學年;
(四)醫藥學類專業:7660元/生/學年;
(五)國際學院專業:12000—18000元/生/學年;
(六)暨南大學與伯明翰大學聯合辦學的學院專業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收取人民幣100,000元 ,句號。
以上所列收費標準若有更改以當年廣東省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住宿費:
1200元至1800元每生每學年之內,按照實際入住的宿舍標準來收取費用,多余的退還,不足的補齊額度。
第八章 獎助學金
學校依據第三十三條,構建了涵蓋“獎、助、勤、貸、補”在內的健全五位一體資助體系,創新塑造出“發展型”資助模式,該模式能覆蓋學生成長的整個過程,可為學生成長成才給予全面保障,此外還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設了“綠色通道”,表示不會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告別校園。
第九章 招生咨詢與監督
第三十四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