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9-24 10:49:58作者:佚名
最近,教育部聯合其他四個部門發布了一項關于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的規則,這項規定對于達成職業教育的培養目的、提升學生各方面能力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是推動高水平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全面進步的關鍵步驟。
一、保證實習教學效果,破實習質量之困
近些年,一些職業院校在挑選實踐場所、規劃實踐環節、監管實踐進程及評定等方面存在失范現象,操作較為隨意,實踐目的不夠清晰、實踐方向與所學專業脫節、過程監管不夠嚴格、評定手段缺乏合理性等問題,對實踐成效造成不良影響。相關條例明確,學校需確保校內課程與校外實踐內容相吻合、全程提供指導、采用科學方法進行評定,以此提升實踐教學質量,有效解決了實踐環節質量不高的問題。
實習安排的對接工作,根據《規定》劃分了三種實習類型貝語網校,分別是體驗式學習、實踐式學習和獨立式工作,這些類型的設計充分考慮了學生的成長過程和職業能力的培養過程,同時詳細說明了在不同情境和不同時期應采用的實習類型及其具體要求。
實習環節的全面監控。《規定》明確職業教育機構與實習場所需各自委派能力出眾、專業過硬、認真負責且注重安全防范的指導教師及專職人員,對實習生進行全程的輔導與協作管理,學校與企業聯合實施全方位的指導,能夠確保實習活動取得預期成效。
實習評估體系規范化,依據《條例》第四部分內容,教育機構需構建以培育人才為導向的實踐考核評分機制,考核成效須歸入學生檔案管理,針對違反實踐規范者實施相應措施,同時做好實踐相關文檔的收集整理工作,從而顯著提升實踐環節在技術型人才培養過程中的貢獻度。
二、維護學生合法權益,破權益安全保障之困
部分地區的職業院校學員,其工作情形與國家勞動安全規范不吻合華政教學管理,學員往往被當作低成本勞動力使用,實習期間的報酬時常被無故延遲或扣減,工作時間超出標準,遭遇意外時難以獲得賠償,無故解雇或延長試用期的現象屢見不鮮,缺乏正式合同常被欺詐,這些情況導致學員的基本權利經常受到侵害。此外,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隱患,也令家長、教育機構及實習場所深感憂慮。
《規定》明確了保障實習生權益和安全的具體措施華政教學管理,要求強化安全監管和檢查力度,務必恪守安全生產的規范,安排崗前安全學習,推行實習人員必須投保的保險辦法,清晰劃分實習中學生身體受損的責任歸屬和賠償事宜,從而有效解決了安全和權益維護的難題。
三、強化多方協同管理,破制度執行之困
職業院校學生實習活動,一直有清晰的政策指引,然而在落實環節,參與各方常會出于自身考量,采取不履行、部分履行等策略,致使工作成效不佳或走樣。《規定》界定了各方權責,實現了權責利對等,從而有效解決了制度執行難的問題。
職業院校學生進行實踐學習,至少關聯四個主體,分別是管理機構、教育機構、接收企業以及學生及其家庭。《辦法》指出職業院校需與接收企業聯合執行學生實踐,共同擬定實踐工作詳細規范和保障安全的管理辦法,包括實習生安全及緊急情況應對措施等系列文件,同時明確了違反規定的責任追究辦法。此外,《條例》明確說明,企業因接納學子實踐而實際支出的、與營收相關的合理費用,依照現行稅法規定在核算應繳稅款時予以抵扣,能夠顯著提升企業參與學子實踐管理的熱情。這種權責利清晰的安排,對《條例》的實施推廣極為有益。
職校學生實習者數量眾多,國家持續優化政策體系,有助于維護實習人員正當利益,也能增強實踐教學的育人作用,預計學生實習過程會更符合標準、更無風險、更有成效,職業教育的國家意義、社會貢獻、企業效益以及家庭作用將愈發明顯。(武漢職業技術學院李洪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