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10-01 21:43:21作者:佚名
第一章總則
為確保威海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層次)招生工作有序開展,有效保障學校和考生雙方權益,依據教育部及山東省相關法規,并考慮學校招生工作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僅限于指導威海職業學院2025年度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專科招生事宜。
第二條威海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進行,依據德智體美勞各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全面評價,然后擇優錄取新生。
第三條威海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職招生工作接受上級機關、監督單位、新聞單位、考生群體、家長群體以及社會各方面的審視。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威海職業學院
第五條學校代碼:12326
第六條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專科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第七條學校地址:山東省威海市科技新城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校組建以院長為負責人的招生工作機構,全面負責、安排和推動全校的招生事務,并對重要事項做出決策。該機構設立招生辦事部門,作為校企合作辦事部門的一部分,專門處理學校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專科的招生具體事務。
第九條學校紀檢監察室承擔對學校普通高職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的任務。
第四章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條 2025年學校按省(區、市)及專業制定的招生安排威海職業學院郵編,以各省(區、市)教育招生管理部門最終確認的信息為依據。學校會盡快在招生說明、官方招生信息平臺以及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布相關內容。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學校接受省級招生機構的監督,進行全方位評估,依據公平公正原則,挑選優秀學生入學。
第十二條外語語種要求
任何專業都不限定外語種類。新生入學時,學校提供的公共外語課程有英語、日語和韓語。
第十三條男女比例要求
專門訓練士兵相關學科,必須依照指定方案實施;其余學科對性別沒有限制。
第十四條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
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內容開展操作。
第十五條特殊專業報名條件
報考士官學校需滿足特定資格,即必須是2025年參與全國普通高考的高級中學畢業生,年齡、性別、政治面貌及健康狀況需遵循征兵及各省區市的相關政策文件執行規定。
選擇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或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業的考生威海職業學院郵編,如果未來從事海員相關工作,其體檢標準需遵循中國國家標準GB30035-2021《船員健康檢查要求》的規定。
錄取依據各省(區、市)志愿安排及投檔規則開展遠程網絡操作,具體工作由高校招生管理團隊承擔,務必依照各省(區、市)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錄取方案和確定的錄取標準實施,同時接受相關招生管理單位與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核查。
第十七條根據考生的不同類別與學科,采取以下差異化的錄取方式:針對不同類型的考生,運用不同的錄取標準,針對不同專業的考生,采用不同的錄取方法。
(一)春季高考專業
按照學科門類劃分,針對同一學科門類且屬于相同錄取批次的考生,依據學校的專業招生名額,按照投檔分數的高低進行擇優錄取,分數高的優先錄取。
(二)夏季高考定向培養軍士專業
依據分數高低,優先錄取,同時依照志愿順序進行選擇,針對同一批次的申請者,按照投檔分數的高低進行排列,并且參考體檢合格的情況來決定錄取順序。
(三)夏季高考普通批次專業
采用“專業(專業類)+學校”方式填報志愿的省份,依據專業(專業類)選考科目條件以及專業(專業類)的招生名額,按照投檔分數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采用“學校+專業組”方式填報志愿的省份,需依據專業組的選考科目條件以及該組內各個招生專業的名額,執行“先分數再錄取”的規則,按照考生投檔分數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八條同分錄取原則
考生投檔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如果投檔記錄里標明了考生的排名,就按照排名從優錄取;如果沒有排名記錄,就依次比較語文和數學的總分,語文和數學中較高的單科分數,外語的單科分數,以及外語聽力的分數,聽力部分沒有成績的按零分處理,以此決定錄取順序。
第十九條調劑辦法
對于那些未能達到首選專業要求,同時同意接受其他專業分配的考生,將依據其分數和志愿狀況進行專業調整。對于那些未能滿足首選專業要求,且拒絕接受其他專業分配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學校承認各省區市對考生的加分辦法,依照各省區市招生機構的規則實施加分,并以此為基礎進行檔案投遞和錄取工作。倘若初次投檔錄取后,依然有未招滿的專業名額,將依據錄取準則開展后續批次的檔案投遞和志愿錄取。所有被投檔且符合錄取標準的考生,都不可申請退出錄取。
第二十一條考生體檢標準及專業選擇遵循《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涉及特殊專業報名資格的相關專業體檢標準依照第十五條相關條款實施。凡是考生體檢結果呈現“院校有權不錄取”情形的,院校將按照“不錄取”處理。
新生入學時必須接受健康檢查,一旦發現檢查過程中存在欺騙行為,將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強制送回原籍。對于定向培養軍士的專業新生,如果體檢復查未能通過留學之路,需依照各省(區、市)及學校的相關文件執行相應處理。
錄取結果發布途徑包括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官方查詢平臺,考生可利用這些平臺查詢個人錄取信息。
第六章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學校依據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費用標準與相關條款來收取費用,退款則依照國家及省里的相關準則來辦理。
學校運用獎學金、貸款、助學金、補貼、豁免等多樣支持手段,協助學生順利完成學習。經濟條件不佳的學生,能夠申請助學貸款、優先錄取通道、各類獎勵與資助、學費減免以及校內工作機會等援助計劃。學校依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確定資助的資格與規范,其依據是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五部門發布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同時參照其他現行有效政策執行。
第七章資格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五條 所有被學校錄取的學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前往學校完成入學登記。如果因為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到校,需要按照指定日期向所在二級學院遞交正式的請求,并附上必要的證明文件,以便申請推遲入學。獲得批準后才能延期入學,延期的時間最多不能超過兩周。如果沒有申請或者申請未獲批準就不到校報到,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入學機會。
新生進入學校后,教育主管部門有相關要求,學校會依照這些規定對新生資格進行審核,確認是否符合條件。如果審核結果不達標,學校會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嚴重者會取消入學資格。一旦發現有人使用虛假信息或冒用他人身份,一定會取消其入學資格。
符合畢業條件的學員,學院將授予威海職業學院畢業文憑。
第八章其它
學校不會找任何組織或個人負責招生事務,請考生和家長小心防范受騙。對于冒用威海職業學院名義搞非法招生宣傳的單位或個人,學校會依法追查他們的責任。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政策相抵觸,應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的相關政策為準繩。對于章程中未詳細規定的事項,需依照上級的相關規定來履行。
第三十條威海職業學院聯系方式
學校招生熱線:0631-578
各二級學院招生咨詢電話:
二級學院
咨詢電話
QQ群
智慧學院
0631-572
310530315
機電學院
0631-579
672343052
藝術學院
0631-573
725881193
經貿學院
0631-579
242545535
建筑學院
0631-577
571624958
康養學院
0631-579
836556249
交通學院
0631-579
638222765
教育學院
0631-578
724651047
海大航海學院
0631-59623205962316
738397601
國防教育學院
0631-578
635093629
電商學院
0631-578
574649071
酒店學院
0631-579
217735904
官方招生QQ群:96669877
學校電話傳真:0631-5711688
招生監督電話: -5710589
招生監督郵箱:
學校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