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12-18 11:35:52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學院二零二五年招生工作能順利開展,用于規范招生行為,以此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還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院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再結合呼和浩特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情形,特地制訂本章程。
全日制普通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叫做呼和浩特職業學院,其第二條明確規定,對專科畢業生而言,若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就發放呼和浩特職業學院普通專科學歷證書,學院校址位于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巴彥高職園區。
第三條,呼和浩特職業學院的招生工作,遵循這樣的原則,即“公平競爭”,展開公正選拔,有著公開程序,對德智體美勞進行全面考核,實施綜合評價,進而擇優錄取。
第四條,呼和浩特職業學院的招生工作會接受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會接受新聞媒體的監督,會接受考生及其家長的監督,還會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呼和浩特職業學院成立了學院招生委員會。其中,第五條所述這一委員會,由黨委書記出任主任一職。院長、副院長以及紀委書記,則擔任副主任之職。該委員構成還包括學院主要職能部門的負責人,以及各系部主任。此委員會秉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原則,于制定學院招生計劃之時履行職責,在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之際發揮作用,在決定招生重大事項方面盡到應盡之責。
第六條,呼和浩特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呼和浩特職業學院用來組織以及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設在招生就業處,它具體負責普通專科招生方面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款,呼和浩特職業學院赤峰職業技術學院,設立招生工作監督小組,此一機構,實施針對招生工作的監督行為 。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呼和浩特職業學院依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以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形,全面考量各省份人數,還有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諸多因素,再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狀況,多方面進行綜合分析,以此來確定本校分省來源招生計劃,該校不設置預留計劃,會一次性把招生規模計劃都進行投放,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面向社會予以公布。
呼和浩特職業學院執行教育部規定的錄取原則 ,此原則為“學院負責,省級招辦監督” ,在教育部領導之下 ,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開展錄取工作 。
第十條,呼和浩特職業學院于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情形下,系按照理工類、文史類這種分類方式來設置計劃的。而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是依據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去設置計劃的。
第十一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且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也合格的情況下,呼和浩特職業學院依據生源省份的投檔成績,從高分開始向低分進行排序,然后按照考生專業志愿的順序,依次展開錄取工作,并且各專業志愿相互之間不存在級差。
第十二條,呼和浩特職業學院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錄取時,于同分確定先后順序之際,首先執行國家規定的有關優先錄取政策,而后依照各省同分擇優投檔辦法來執行。當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實現錄取之時,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會將其調劑錄取到當下仍然存在空余計劃的專業(不符合相關專業錄取要求的不會予以錄取);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作出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呼和浩特職業學院,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留學之路,給予相關考生的全國性加分項目,以及分值。然而,同一考生倘若符合多項加分條件赤峰職業技術學院,僅僅選取其中最高的一項分值,并且加分不可以超過20分。
第十四條,單獨考試錄取,是按照呼和浩特職業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實施方案來執行的。
第十五條 特殊專業錄取要求:
呼市職業學院針對供用電技術專業,嚴格依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意見》及其補充規定,色盲色弱考生不予錄取,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也是如此,動車組檢修技術專業同樣,高速鐵路綜合維修技術專業一樣,鐵道車輛技術專業還是,鐵道工程技術專業照舊,鐵道供電技術專業不變,鐵道機車運用與維護專業如此,鐵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亦同,鐵道通信與信息化技術專業這般,鐵道信號自動控制專業同樣這般,色盲色弱考生均不予錄取。
供用電技術專業系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公司與呼和浩特職業學院“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項目,就業單位有呼倫貝爾新正電工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興安新正電工技術服務有限公司、通遼新正電工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赤峰新正電工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因用人單位要求,該專業崗位要從事高空作業等體力工作,主要招收男生,并且需要適應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的工作環境,請女生慎重報考。
(三)鐵道供電技術,鐵道通信與信息化技術,鐵道工程技術,鐵道信號自動控制,鐵道機車運用與維護,鐵道車輛技術,動車組檢修技術,高速鐵路綜合維修技術專業,因用人單位需求,以及崗位特殊性,需24小時倒班作業,并且工作地點偏遠、條件艱苦,主要招收男生,請女生慎重報考。
第十六條,對于殘疾考生,若其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且生活能夠自理,那么呼和浩特職業學院會予以正常錄取。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呼和浩特職業學院學費收費有這樣的標準:藝術類專業的學費,是一年七千塊錢;其他科類專業的學費,是一年五千塊錢;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費,是一年一萬五千塊錢。出國之后,依照國外合作學院的規定來收取費用。新生入學收費的具體標準,以內蒙古自治區價格管理部門所公布的收費標準作為依據。住宿費是一年一千塊錢。
第十八條,呼和浩特職業學院的招生工作,嚴格去落實教育部有關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要確保招生章程、招生資格、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按照規定公開。
第十九條 呼和浩特職業學院官網:
招生咨詢電話: -6586286
招生監督電話: -6586763
電話接聽的時間是,在工作日的時候,上午八點四十五分至十二點整,以及下午兩點三十分至五點整 ,。
第二十條,學院并非委托任何中介單位以及個體去開展考試以及從事招生關聯工作。本章程是由呼和浩特職業學院的招生工作辦公室承擔解釋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