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29 20:43:09作者:佚名
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關于對參加“三支一扶”等項目服務基層的畢業生就業政策進行細化和優化的通知
閩人發〔2009〕221號
各市、縣(區)人事局,各有關市、縣(區)"三支一扶"辦:
依據中組部、人社部等五部門發布的《關于統一推進引導高校畢業生投身農村基層服務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42號)以及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推動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參與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指導意見》(閩委辦73號)的相關要求,為更好地執行我省參與“三支一扶”等基層服務項目的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政策,提供就業服務,強化我省農村基層人才隊伍建設,構建引導和激勵高校畢業生投身基層就業的持續運行機制,特就參與“三支一扶”等基層服務項目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予以如下通知:
服務基層的項目涵蓋了以下內容:福建省及各設區市實施的針對高校畢業生的“三支一扶”計劃,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參與社區服務的計劃,福建省大學生針對欠發達地區的志愿服務計劃,以及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包括研究生支教團)。
二、對于服務基層項目且服務年限達到兩年或以上的高校畢業生,若其考核合格,報考省級或地市級公務員時,筆試總分將增加3分;若報考縣級、市級或區縣級以及鄉鎮級公務員,筆試總分將增加5分。而那些服務基層項目期限為一年、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僅限于報考縣級、市級或區縣級以及鄉鎮級公務員,其筆試總分同樣增加5分。
三、凡參與服務基層項目,且服務期限達到兩年或更長時間,并在考核中成績達標的高校畢業生,在接下來的三年內報考本省事業單位的招聘考試時,既可以按照擁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的人員進行報考,也可以按照應屆畢業生的身份進行報考。
四、對于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限達到兩年或更長時間,且考核結果為合格的高校畢業生,若報考省級或地市級事業單位,其筆試總分將增加3分;若報考縣級、市級或區縣級以及鄉鎮級事業單位,其筆試總分將增加5分。而對于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限為一年,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僅限報考縣級、市級或區縣級以及鄉鎮級事業單位,其筆試總分同樣增加5分。
五、對于服務基層項目且服務期限兩年或以上、考核成績合格并有意在我省農村基層繼續工作的畢業生,在省鄉(鎮)事業單位增聘工作人員時,他們可以免除統一招考環節,由接收單位直接向縣(市、區)人事部門提交申請福建事業單位考試網貝語網校,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所需的相關手續。對于那些在我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中服務期滿、考核成績達標且有意繼續在服務縣(市、區)的街道(鎮)從事工作的畢業生,服務社區所在地的縣(市、區)人事部門將依據實際情況,挑選并聘用他們在相關街道(鎮)管轄范圍內有空缺編制的事業單位任職。
六、服務基層項目,服務年限兩年或更長的,考核通過者,可報考針對本省服務基層項目考核合格畢業生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特定崗位。若服務期為一年,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則僅能報考縣、市、區或鄉鎮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特定職位。
七、那些因政策優待而被錄用或聘請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層服務項目畢業生,將不再享有公務員及事業單位考試的加分待遇和針對特定職位的招聘優惠政策。
八、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對于參與省外組織實施的該服務基層項目福建事業單位考試網,福建籍高校畢業生應遵照本通知執行。
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