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10-14 09:42:48作者:佚名
中國財經信息網七月二十八日電 財政部門官方網站同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第四十四號)》,通報了2022年由財政部門執行的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相關事項。
二零二二年,財政部門召集二十四家管理機構,針對三十五家登記從事證券相關服務的會計公司執行了審查動作,擴展核查了六十一家公司的財務數據狀態,以及一家會計公司的業務表現,參與檢查的機構總數量達到了過往記錄中的最高點。
依據審查、裁決及質詢情形,2023年,財政部門依照法規對五家會計機構、十九位執業資格人員、七家公司及一名公司主要責任人實施懲戒,處分程度創歷史新高。兩家會計師事務所暫時停止開展業務兩到三個月,四家會計師事務所被追繳違法所得并處以1904萬元罰款,五家會計師事務所受到書面告誡;三名注冊會計師被取消執業資格,五名注冊會計師暫停執行業務三個月至一年,十一名注冊會計師接受書面告誡;七家企業及一名企業主要責任人被罰金共計42萬元。此外,財政部門針對三十五家會計公司、四十五家單位實施了合法的行政措施。
典型案例如下:
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博天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表執行審計時,未能維持必要的職業審慎深圳市會計網官網,沒有落實應有的審計步驟,缺乏足夠的審計依據,因此給出的審計結論存在偏差。財政部門對該機構實施了告誡處理,收回了二百二十萬元非法所得,并處以四百四十萬元的罰款,同時決定讓注冊會計師張學福、王振偉暫停工作三個月。博天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經營中出現了多項違規行為,包括制作虛假的債權債務過戶文件,依據不足進行賬目處理,以及經營活動的實際狀況與賬簿記錄金額差異巨大。財政部門對該企業處以最高額度十萬元罰款,企業董事長趙笠鈞也被處以最高額度五萬元罰款。
(二)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臨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時,未能充分核查2020年度期初余額,審計記錄中的數據與公司財務賬目記錄的數據差異顯著;審計增加企業無形資產和營業外收入的理由不充分,給出的審計看法不適宜;在萊蕪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時,審計增加其他業務收入,審計減少其他應收款,致使合并財務報表凈利潤由虧損轉為盈利,給出的審計看法不適宜。財政部門對該機構實施了懲戒,包括發出警示通知,中止其三個月的商業活動,追繳其違法所得148萬元,并處以444萬元的罰款,同時吊銷了簽字注冊會計師郭啟弘的執業資格,對簽字注冊會計師梁軍、朱文華則暫停了他們一年的業務執行資格。
(三)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臨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財務報表審計時,對期初余額核查工作未落實到位,審計記錄中的資料同公司賬目記錄有顯著出入貝語網校,調整企業無形資產及其他收益的舉措缺乏足夠理由,給出的審計看法不合理;在臨沂商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財務報表審計期間,未能維持應有的職業審慎立場,必要的審計步驟執行不力,審計給出的看法不合理。財政部門對該機構實施了處分,包括告誡、中止其商業活動兩月、沒收其非法獲利九十萬并處以罰款二百七十萬,對簽字的注冊會計師周海洋、徐士誠實施了吊銷執業資格的處罰,對簽字的注冊會計師陳慧實施了暫停工作一年的處罰。
中天運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負責河北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財務報表的審計工作,在該過程中,未能維持應有的職業審慎性,也未能取得有關該公司會計政策合理性的足夠審計依據,因此給出的審計結論存在不適宜之處。財政部門對該機構實施了告誡處理,追繳了其違法所得一百萬四十六千元,并對其處以同額罰款,同時,對簽字的注冊會計師應文杰和張峰也給予了告誡處罰。
尤尼泰振青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財務報表審計時,遺漏了期初保留事項的必要審計步驟;在中嘉博創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財務報表審計期間,缺乏應有的職業審慎,未對關聯子公司財務報表執行必要的審計工作;在青島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財務報表審計期間,未能發現企業計提折舊、確認營業外收入存在的會計偏差,亦未提出審計修正建議。財政部門對該機構實施了告誡處分,同時,對簽署注冊會計師的李力、馬燕、劉軍波以及逄翔施加了告誡處分。
臨沂商城控股集團和青島城市發展集團,在2021年期間,臨沂城市發展集團在2020年和2021年期間,向不同的財務信息接收方提交的財務報表深圳市會計網官網,其編制基礎不一致,相關報表中列示的資產、負債、股東權益等數據,存在顯著出入。財政部門針對這三家企業,分別處以五萬元的行政罰款。
湖北省煤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運用改動賬目單據的手段,把已經登記的十九筆銷售業務里記入的應收款項類別,更換成了預付款項類別,由此造成預付金額被虛增,應收金額被虛減。財政部門決定對該企業處以五萬元的經濟處罰。
接下來,財政部門將堅決執行中央與國家層面關于強化財會監督的指導方針,持續秉持“深入查究、嚴密防范、嚴厲懲處、整頓風氣”的原則,維持“嚴格管控、絕不姑息”的強硬立場,對會計審計領域的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堅決剔除行業內的不良分子,切實保障市場經濟環境的健康與規范。